四川省阆中市金城乡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难道是有权有势有人情就享受吗? 2014年省上对最低人员清理,为什么不清理?干部和领导党纪国法不要吗?2016年3季度享受人员。 1、编号40-2-2号。麒麟村支部书记,乡农村财会人员本村合作医疗站医生侯成先,家庭3人享受低保,不知他家哪3人享受? 2、编号40-2-26号,蒲秀云(乡纪检干部、纪委副书记魏治宇老婆),40-2-24号王扶均(纪委副书记魏治宇之母亲),40-2-27号,胡正玉(纪委副书记魏治宇之亲戚)。 3、编号402-13号,魏勇元(土方山村书记魏军的父亲)。 4、编号40-2-7号,陈光华(民政所长冯文跃之妻) 40-2-6号,冯文勇家2人(冯文跃之哥) 40-2-40,张素华(冯文跃之舅母,已死) 5、编号40-2-19号,魏建春(乡小学主任) 40-2-36号,魏乾元(魏建春父亲) 40-2-33号,赵利华(魏建春老婆)。 后附36户,46人享受低保合理吗?还有多少不知享受了,是否有法公开吗?违纪违法违规?乡党委领导该不该负责?
================================= 编辑备注:金城乡人民政府于10月10日回复,内容见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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